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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9-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0-09-23   来源: 作者:   点击:

各系:
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进行审核汇总的通知》、财政部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材函〔2019〕105号)要求及《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》规定,现将我院2019-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,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:

(一)参评对象:2019级三年制高职、2016级五年制高职学生。

(二)成绩要求: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年级前10%(含10%),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年级前5%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。

(三)特殊情况: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年级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。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(具体遵照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第七条规定执行)。对这部分人选,将严格评审条件,做到宁缺毋滥。

二、名额分配及上报时间

(一)名额分配

根据各系在校生人数按比例分配推荐候选人,其中医学系3名、护理系3名、师范教育系3名、机电工程系2名。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审后,确定8人为2019-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。

(二)时间安排

2020年9月30日以前上报学生处资助中心。

三、上报材料及要求

(一)系评审报告。包括组织机构、名额分配、评审程序、公示情况、举报处理等内容。

(二)《2019—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2020年版)纸质版(见附件),一式两份,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,不装订。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外,其余内容均需打印;反面全部用钢笔(或签字笔)填写,不得涂改。“申请理由”栏200字左右,“推荐意见”栏100字左右,“院系意见”栏30字左右;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公章必须完备,不能用公章代替领导签名。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,不得使用复印件。

(三)参评学生申请书。

(四)系公示(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)情况的照片(电子版)。

(五)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,需加盖院(系)和教务处公章(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)。

(六)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。

(七)学生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。

(八)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年级前10%但达到前30%、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,按照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文件要求提交详细证明材料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各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认真组织,规范程序,按期公示,及时上报。

2.《审批表》严格按照要求格式填写,不得有误,如因填写失误,在上级审核过程中被取消资格的系,责任自负。

联系人:周尚厚电话:2319346

附件:2019-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2020年版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9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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